新车质量有待加强 售后服务需要规范
2011-03-18 13:26 来源:南方日报 编辑:卢薇 动感互联观致3五门版
记者从东莞市消委会获悉,东莞汽车行业在2010年的投诉居高不下。东莞今年受理汽车及维修投诉103宗,去年71宗,其中近八成的汽车纠纷由市汽车协会协助解决。
汽车质量、维修问题是投诉的热点,缺乏法律规范和约束是争议发生和纠纷解决难的重要原因,但借助于东莞市汽车维修协会专家委员会参与质量、技术和责任的认定,弥补鉴定难的真空,协助解决了大部分的争议。
投诉重灾区仍是售后维修
投诉突出的问题,一是新车频发质量故障,只换配件或维修,不予退换车。质量问题,其中18宗是新车频发质量或性能故障,发动机异响、车厢内噪声大、波箱失灵、尾气排放不合格等故障,由于缺乏《汽车三包规定》法律的约束,消费者往往只能接受无休止的修理、换配件,或以赠送保养、赠品等搪塞;二是维修猫腻多,37宗。主要是偷换配件、以旧充新、破坏电路、返修率高、高价工时费等;三是私下改装汽车,埋下性能匹配和安全隐患。4S店未经厂家授权,非法改装,且不履行完全告知的义务,改装后的汽车存在与原车结构或性能不匹配的隐患,影响汽车的售后服务和安全性能。
2010年8月,车主王小波反映,他上百万的高档汽车,因车身油漆问题进行维护,花了一千多元,其中工时费占了绝大部分950元。4S店解释,这类高档车工时费标准是450元/小时,行业都是这样收费的,况且工时费是厂家定价的。王先生非常气愤,市场上工时费一般都仅是几十元/小时,要求提供厂家的收费规定,4S店却说没有。
无独有偶,2010年10月,车主戴锡明将车送到4S店保养,4S店建议5万公里按规定应做一次“全面检查”。2个小时下来,一张长长的1430元的清单,让戴先生觉得不可思议,更换了波箱油、刹车皮等七个项目,共1430元,其中1/3钱花在工时费,460元。戴先生认为,更换的项目比市场价已高一大截了,再要加收高价工时费,实在太“黑”了,而且当中换车箱上盖48元,工时费却要80元,此项需时不到8分钟,收费非常不合理。
目前,法律在规范汽车维修工时费行为方面,暂时没有明确的定价规定,处于法律的“灰色地带”。按照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》,机动车维修的费用是放开的,但是各个维修部位的工时定额则需要到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备案。
加价销售成投诉新灾区
据了解,发动机、变速箱、车身及电气这些老问题仍是产品质量问题的主要投诉点。变速箱异响也是近两年来出现的新的投诉点,另外一个日渐增多的投诉,则不折不扣是经销商自身原因了,那就是加价销售。
根据统计资料,2010年因为加价销售产生的投诉出现较为明显的增长,投诉的品牌也相对较为集中。2010年部分紧俏车型货源持续紧张,这也使得加价销售车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。
东莞市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谭舟扬认为,加价销售相对其他侵权行为更具有隐蔽性,表面上给消费者“要么排队等车,要么加价提现车”两种选择,实际上很多消费者都是迫于无奈接受加价行为。“很多消费者并没有意识到加价是一种侵权行为,认为自己的加价是心甘情愿的行为,没有人逼着加价。
此外,各类形形色色的“霸王条款”也是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矛盾的地方,“霸王条款”一般以搭售、限定消费条件等问题居多。比如常见的问题之一是:经销商限定保修地点和次数,如果在经销商品牌店以外地方修理,则不再享受厂家维修政策。车主张鹏先生就因为这个原因投诉到市消委会,涉事经销商方面对此回应称,他们只是执行厂家的服务政策,在邓先生购车时已经告知权利和义务,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。对此谭舟扬律师认为,从《合同法》上来讲,单方面强加给消费者的合同条款,都属于霸王条款,消费者有权提出异议或者拒绝执行。
期待投诉带来“双赢”
当汽车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矛盾甚至导致维权行为的时候,作为消费纠纷和矛盾中消费者的“对立面”,经销商的反应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排斥。在采访过程中,多位经销商不约而同提到了“换位思考”这个解决问题的思路,至少,经销商对解决问题并不是以抗拒的态度。
广本东莞金美本田市场部经理殷柏如认为,经销商是产品的代理方,而产品质量是厂家关注的。如果消费者理性地通过正常渠道去维护正当权利是鼓励的,那样可以鞭策厂家不断完善自己的品质。消费者维权也会促进经销商搞好服务,而且,毕竟客户是衣食父母,商家只能更好地去服务客户。因此他也鼓励消费者通过正当途径,维护合理的利益。
殷柏如告诉记者,实际操作中,消费者往往认为在哪里买车就找谁,而且消费者找厂家确实也不太现实,产品出了质量问题的话经销商只能与厂家沟通协调,但往往有些客户并非质量问题,单方认定是质量问题,比如不恰当的使用方法造成车辆出现一些状况,这个责任很难界定。经销商只能在消费者与厂家之间尽量沟通。
兴隆车行市场总监王虎认为,有些法规和体制也不是很完善。比如没有汽车三包政策,没有召回退税的办法,维修投诉相关标准和法规也是空白,因为没有标准,往往都是私下解决。这些给经销商和厂家解决矛盾也造成了政策障碍。
同鸿车行副总经理翟卫东的态度颇具代表性,他认为,发生矛盾的主要根源是车主和经销商的角度不同,利益不一致,这时候就需要换位思考。“当然希望与客户达成双赢,我们为客户解决问题,也希望客户站住我们的角度,理解我们的经营角色和环境限制,双方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权利,良好沟通,这才是减少纠纷最根本的办法。”
维权难到底难在哪?
不少消费者的投诉往往被拖延较长的时间得不到满意解决,有些问题甚至一拖就是几个月。堵门、砸车等新闻报道常常出现在媒体上正是因为如此。这些极端的维权举动背后,折射的是普通消费者的“维权之难”。那么,消费者的维权之难到底难在何处呢?
东莞市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华文总结了一下,主要难在三个方面:
首先是难在相关法规难寻上。国家没有出台汽车三包政策,没有召回退税政策,维修方面如工时费等问题也都没有相关的法规依据,导致了纠纷的双方往往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,你不让我也不让的局面。
其次就是难在举证上。由于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,在与汽车厂家的维权中,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。购车前很难发现质量问题,出现质量问题后往往很难举证,比如说车行不承认有质量问题,而动不动会建议车主自己拿去广州做检测,而实际上,到一个权威的机构做一个普通的检测动辄就需要几万元,这笔费用消费者本不愿意拿出来,车商也不会主动出钱去检测,往往就让问题搁置在那里了。
第三是难在投诉无门上。由于汽车这项产品涉及到生产、销售、维修和使用等多个环节,而不同环节的监管单位并不一致或者多处重叠,工商部门虽有行政处罚权,但主要是对企业经营的监管,对质量监管更多的是质监部门。同样没有执法权职能的还有消费者委员会,这也是消费者汽车维权的主要投诉单位。而目前,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投诉后基本依靠调解途径来解决纠纷,由于汽车消费者投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,因此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只有协调义务,而没有对车企进行必要强制手段的权力。
(编辑 卢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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